■本报记者 桑雪骐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发布10起典型案例。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介绍,自2018年9月9日建院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累计审结涉6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侵权纠纷案件4667件。从案件类型来看,名誉权侵权纠纷占比超七成,集中表现为陌生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诽谤言论和熟人之间因家事、邻里纠纷在多人聊天群组内相互言语攻击两类场景。肖像权侵权纠纷集中于商业营销领域,部分市场主体擅自使用具有一定公众知名度的老年人肖像、姓名,虚构代言关系以推广商品、牟取利益。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当利用给老年人维权带来新挑战。”仪军说,比如涉老年人肖像权、声音权益案件中,已出现非法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合成老年人肖像或声音用于不当目的的情形。此类纠纷涉及技术提供者、内容发布者等多类主体。
老年人在确定侵权主体、证明侵权内容具有指向性等方面更易居于劣势。由于老年人用网能力较弱、维权意识滞后、取证意识和留证能力不足,老年人在网络空间中遭遇侮辱、诽谤、隐私泄露、肖像盗用等侵权时,难以在第一时间完成电子证据的固定。且由于侵权内容可能被迅速删除、修改或转移,致使关键证据灭失,老年人维权陷入“取证难、举证难”的困境。此外,部分老年人对于在网络空间的表达边界认知不足,易混淆合理表达与网络侵权言论之间的界限,从而引发各类网络侵权纠纷。比如误将多人聊天群组当做传统家庭、熟人间的私下交流场合,因家庭、邻里间的琐事,在网络空间随意宣泄情绪,发布指责、贬损性言论,从而引发网络侵权纠纷。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公正司法、用情用理妥善审理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界定网络空间各类主体责任,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边界。同时,依托“e应晚霞”涉老司法服务品牌,建立独具特色的老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适老化诉讼服务、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加强涉老普法宣传等多种举措,依法保护老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基于司法实践中的共性问题与治理经验,对于保障老年人科学合法用网权益,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5点建议:规范自身网络言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增强证据留存意识,依法理性主张权利;加强家庭协助引导,帮助识别网络风险;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涉老网络营销;凝聚协同共治合力,筑牢安全用网防线。
北京互联网法院:涉老网络侵权七成因为名誉
2026-10-20 3版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