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6-09-24
深耕认证监管整治 守护市场质量底线
2026-09-24 3版 综合

■鞠闻
  近年来,为规范质量认证领域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质量认证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认证结论、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斩断虚假认证黑色产业链,维护认证制度的公信力,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北京海航时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等违法行为案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在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发现北京海航时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认证行为,授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开展认证活动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应当进入现场而未进入现场审核、伪造认证档案,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二是超出认证机构批准书许可范围开展认证活动;三是减少认证审核时间,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四是未对其认证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以上违法所得共计418.09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撤销当事人的批准文件并予公布,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1.1万元。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涉事人员已通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案例二: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及未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案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在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发现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认证行为,授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作为CCC指定认证机构,在开展移动电源CCC认证工厂监督检查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在工厂资源管理、生产过程文件控制、生产过程监控、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等质量保证能力无法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况下,仍作出“保持”的认证决定;发现认证产品存在严重一致性问题后,未及时暂停认证证书。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在多个CCC认证项目中存在系统性程序缺失,一是在型式试验方案策划环节,未按认证规则要求对型式试验结论和有关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在工厂监督检查中,未按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监督检查;三是在工厂整改措施未满足认证要求的情况下关闭不符合项,并依据检查组推荐认证保持的检查结论作出“保持”认证决定;四是获证后首次工厂检查与第二次工厂检查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间,未对证书作出暂停措施。以上违法所得共计7.76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撤销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类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指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万元。
案例三:天准认证有限公司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案
  2025年9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认证证书“双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天准认证有限公司涉嫌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以“转机构,体系成熟”为由将第一阶段审核安排为非现场审核,该理由不属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列明的可实施非现场第一阶段审核的三种情形。同时,当事人以“审核组有多次审核经历和经验,效率高”为由缩减审核天数,该事由不属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规定的可减少审核时间的情形。以上违法所得共计5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万元。
案例四:河南启鉴认证有限公司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且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案
  2026年1月,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河南启鉴认证有限公司涉嫌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且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服务认证领域批准资格的情况下,超出批准范围向15家企业颁发23张认证证书,撤销证书21张,2张证书经调整认证范围符合当事人资质,认定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当事人安排的审核组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减少、遗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规定的要求,向10家企业颁发28张认证证书,撤销证书9张,19张证书经补充审核认定有效。以上违法所得共计11.5万余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综合裁量案件情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
案例五:欧利斯认证有限公司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案
  2026年4月,江西省全南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获证企业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欧利斯认证有限公司为该公司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涉嫌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开展认证活动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企业未能提供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仅凭企业出具的承诺函,在未开展纠正有效性验证的情况下即作出认证决定;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的“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料”这一法定合规义务问题,未要求企业提供环评批复或者备案文件,亦未向县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即降格列为“改进建议项”予以通过;对获证企业所属“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情形,未识别相应风险等级,遗漏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体检等法定防治义务的审核验证;认证决定审批表、证书确认表、不符合项报告等关键材料存在签字空白。以上违法所得共计21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全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7万元。
案例六:品质信评价认证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案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在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中,发现品质信评价认证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认证行为,授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开展监督审核时,审核组长擅自离场,未按审核计划完成关键场所现场审核,为掩盖程序重大缺失,当事人系统性伪造会议资料等审核材料,向监管平台上报虚假审核数据。调查期间,当事人突击变更法定代表人、篡改监管系统历史数据虚构补充审核、伪造离职材料、篡改纸质及电子认证档案,并且发布大量网络视频歪曲事实、引导舆论,并利用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拖延办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结合当事人在调查中提供虚假材料、干扰执法,违法情节严重,不适用从轻、减轻或免罚情形,作出撤销当事人认证机构批准书并向社会公布的行政处罚。相关涉事人员已通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