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针对AI生成广告中虚假仿冒、标识不清等问题,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AI生成广告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要涵盖明确概念与适用主体、规范标识标注、列出负面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四大方面内容。《指引》将AI生成广告界定为在广告活动中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合成的,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AI虚拟人、真人虚拟数字形象等信息内容。
《指引》要求AI生成广告在依法显著标明“广告”的基础上,广告发布者应当做好“本广告含AI虚拟场景”“本广告由AI技术生成”“AI虚拟人”等AI生成内容标识,确保消费者清晰辨识,防止混淆与误导。
《指引》明确“未经同意,不得利用AI生成合成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用于广告营销”“不得在广告中声称AI虚拟人对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体验”“不得利用AI生成合成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低俗等内容用于广告营销”等内容。
《指引》分别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与发布者、互联网平台经营者、AI生成服务提供者提出合规管理要求。鼓励广告经营者与发布者对AI生成广告进行标签化管理,并鼓励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教育培训、未成年人产品服务等重点领域设置更严格的审核措施。
发布《AI生成广告合规指引》
2026-09-22 2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