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温馨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达5000个以上、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放心消费在中国”品牌基本形成,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
据介绍,本次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将抓住以下3个方面:
一是抓住“单元”“集聚区”两类主体。“放心消费单元”具体是指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单个经营者。培育放心消费单元,就是从群众最常接触的一家家门店、一个个经营者抓起,引导其自觉把好诚信关,打造品牌特色,形成一批让老百姓真正信赖的放心商家。“放心消费集聚区”具体是指商圈、市场、景区、街区等消费集中区域,培育不只针对区域内商家,还要把区域运营管理方推到“前台”,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作用,着力健全区域统一的服务规范和维权处置机制,推动区域消费环境实现系统性迭代升级。
二是抓住“自主承诺”这一核心举措。要聚焦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鼓励经营者围绕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作出承诺。放心消费集聚区则需要在此基础上,就首问负责、在线争议化解、入驻商家管理等作出专项承诺,进一步压实运营管理方对入驻商家的管理责任。同时,鼓励经营者结合自身业态推出个性化增值承诺。
三是充分运用“数字化”这一重要工具。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健全动态培育模式,打造数字化系统,为放心消费培育装上“新引擎”。依托数字化系统,将归集全国12315平台、经营主体登记、信用风险分类、行政执法、舆情监测等多源业务数据,开展智能分析,切实减少培育工作对经营者的不必要干扰,降低经营者办事成本。推动数字化系统与电商平台、导航软件等消费场景深度对接,在线点亮放心消费承诺主体,打造全国放心消费地图,为经营者赋能。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
2026-09-10 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