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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脸”充电宝岂能靠误导盈利
2026-09-04 1版 要闻

■王昶智
  出门手机电量告急,一眼看见熟悉的黄色机柜,扫码借走充电宝,归还后转头却收到99元的买断扣费通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栏目曝光的共享充电宝“撞脸生意”,撕开了行业竞争里难看的遮羞布:不靠产品、服务突围,单靠模仿外观吸引流量,把消费者的粗心变成收割利润的陷阱。
  四川的甘女士误借仿款充电宝,错还至主流品牌机柜后,客服索要30元取件费,等她专程赶回时却发现充电宝已不见,平台直接判定遗失扣款。江西的秦先生即便将充电宝送回了原点位,系统持续计费也早已超过买断价。社交平台上,涉及共享充电宝外观相似、归还错误及持续计费问题的吐槽不在少数。
  从业者毫不避讳其中门道:小众品牌生存空间有限,便照搬头部品牌配色、字体、柜体造型,将设备紧邻头部品牌机柜布设,简简单单的伪装,扫码使用率却直接翻倍。商家贪图低门槛分成,放任各式同色系机柜扎堆摆放,只把充电宝当成引流摆设,全然忽略消费者的分辨难度。匆忙赶路、急需补电的消费者很少会驻足仔细辨认机柜上细小的标识。商家刻意制造视觉混淆,本质是在诱导消费者落入消费陷阱。
  这场模仿竞赛,对消费者而言,模糊标识剥夺了其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一旦误还便陷入两难:要么花钱买断,要么耗费大量时间自行归还,维权过程还时常遭遇卡顿推诿;对头部品牌代理商而言,每月要处理多起误还事件,线下业务员反复上门处置错放设备,无端增加了运营成本;于整个行业而言,投机取巧的同质化内卷挤压了良性竞争空间,一些企业不再打磨快充技术、完善售后体系,反而争相靠仿冒外观蹭流量,不断消耗整个行业的口碑。
  法律早已划定红线,刻意使用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包装装潢,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混淆行为。单一颜色本身不受商标保护,但完整复刻整套视觉设计,再通过机柜紧邻摆放制造误导,叠加高额买断扣费机制,已经形成一个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链条。协议小字中标注的“错还自负”条款,不能成为经营方规避责任的挡箭牌。
  共享经济的初衷是用便捷服务换取合理收益,而非靠套路制造消费纠纷。整治“撞脸”充电宝,不能只靠消费者自己擦亮眼睛。监管部门应当细化机柜外观标识规范,严查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要简化误还申诉通道,取消一刀切买断规则,完善跨品牌归还协调机制;线下商户也须履行审核义务,拒绝大量同质化仿款机柜扎堆投放。
  一门本该便民的生意,不该靠模仿、误导、恶意扣费立足。只有摒弃投机套路、守住服务底线,共享充电宝才能真正回归便民本质,而不是变成人人提防的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