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晓东)高温时期,不仅人要防暑,家中药箱里的各类药品同样要“防暑”。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高温、潮湿、强光是药品的三大天敌,消费者需掌握存药要点,保障居家用药安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想要正确贮藏药品,首先要读懂药品说明书上的贮藏要求。据介绍,“常温”贮藏为10℃—30℃,夏季室内温度容易超出该范围,需要多加留意;“阴凉处”要求环境温度不超过20℃,适合多数固体制剂;“冷藏”需维持2℃—8℃,胰岛素、活菌制剂等需在此条件下保存,切忌放入冷冻室,冷冻会破坏药品蛋白质结构,导致药物失效。
不同剂型药品储存条件各有讲究。片剂、胶囊怕热怕潮,受热容易粘连变形,受潮会加速失效,不宜长期放置在厨房、浴室,取药后要及时拧紧瓶盖。栓剂遇热易软化,可放进冰箱冷藏室10—15分钟硬化后再使用,不影响药效。糖浆、混悬液类液体制剂无需冷藏,低温容易析出结晶,要置于阴凉处密封存放,开瓶后有效期缩短,使用前留意有无异味、沉淀。多数眼药水无需冷藏,但开封后一般最多使用4周,部分眼药水开封后仅可使用一次、一天或一周,具体以说明书为准。
紫外线会加速药物氧化变质,药箱应当放置在遮光、干燥、阴凉的柜内或抽屉中,远离阳台、灶台以及冰箱散热位置。硝酸甘油、维生素C等对光线敏感的药品,取用后要及时拧紧瓶盖,延缓变质。
监管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要定期清查家庭药箱。药品出现变色、潮解、粘连、异味,液体制剂产生异常沉淀,即为变质,要及时丢弃。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切勿随意处置。多留意药品储存细节,能够有效减少用药隐患,炎炎夏日,记得给家中药品一个阴凉安稳的存放环境。
高温天家中药品也要“防暑”
2026-08-18 3版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