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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当好消费维权“领头羊”
2026-08-13 2版 综合

■本报记者 聂国春
  “好公文不仅是写出来的,更是干出来的。”谈起获得市场监管总局嘉奖的《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李华楠说。
  这也是她多年履职的真实写照。在消费维权服务民生的一线岗位上,李华楠始终把群众的消费冷暖放在心头,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用一项项实打实的工作成果守护千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出新时代共产党员忠诚担当、为民奉献的先锋本色。
将提振消费的要求转化为守护群众的具体行动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李华楠始终坚持深学细悟,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把讲政治、顾大局刻进日常履职的每一个细节,将提振消费的要求转化为守护群众的具体行动。
  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振消费、优化消费环境部署后,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消费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部署谋划出台全国首份消费环境顶层设计文件《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李华楠说:“优化消费环境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头绪繁多,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座谈商户,倾听消费者意见,沟通行业部门,聚焦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消费痛点堵点问题,深挖问题成因、研判对策思路、统筹各方举措,最终形成了以供给提质、秩序优化、维权提效、环境共治、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的方案框架。”
  李华楠告诉记者,方案起草过程远比想象中艰难,仅前期调研就耗时近一年,方案历经数次调整,每一次调整都历经数十版打磨修改,大到框架结构,小到条款措辞,都要认真研究、反复推敲。
  “记得2025年初,方案进入实质性发文程序后,仅参与会签的部门就多达32个。会签过程中,不到两个月工作台账上就形成了100多条记录。”李华楠说。
  历经数十版调整打磨,这份凝聚一线实情、贴合群众需求的方案最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印发,搭建起全国消费环境建设“四梁八柱”。这个方案也获得了市场监管总局第三届优秀公文一等奖。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必须久久为功
  方案出台只是起点,让群众真正享受到舒心消费,是李华楠持续攻坚的目标。
  围绕方案落地,李华楠带队全力推进。她牵头组织部署全国48个地区试点17项重点任务,联合12个部门举办全国“优化消费环境月”,组织131项重点活动、3200余项主题活动,发布异地异店退换货倡议,积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
  据了解,去年以来她带领消保处推动30多个部门让100余项优化消费环境的具体措施落地见效,许多消费领域老大难问题得以有效破解——预付式消费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网络消费维权渠道更加畅通,商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升。地方层面,天津、辽宁等11个省(市)将优化消费环境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浙江、安徽等4个省将优化消费环境列入“十五五”规划建议。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必须久久为功。”李华楠说,“今年,我们还将全力开展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通过在全国发展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不断提升群众的消费满意度、安全感,有力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维权没有终点只有新起点
  翻开李华楠的简历,20载市场监管生涯步步扎根、初心不改。刚入职,她就奔赴陕西基层工商所锻炼,蹲守乡镇市场学习一线维权,后来又主动请缨支教扶贫,扎根乡村服务群众。多年来工作岗位几经变动,但她为民服务的底色从未褪色。
  身处消保一线,李华楠深知消费者冷暖。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压缩维权时限、提升处置效率作为民生实事狠抓落实。她聚焦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质升级,全面推广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参与企业数量同比增加35.4%,通过流程再造、数字化赋能,2025年将在线纠纷办理时限压缩到5.6天,切实减少消费者维权奔波。
  在李华楠看来,制度供给是长效维权的根本。面对近年来消费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问题,她跳出单一处置投诉的传统思维,扎实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织密消费维权制度保障网。
  她牵头修订消保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理顺多部门协同维权权责;推动完善消费维权部门规章,配套完善工作规则和文书式样;针对消费纠纷数量多调解难的问题,出台纠纷多元化解指导意见,既守护群众正当诉求,也为中小商户减负。同时,她主动对接国家中长期规划,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举措融入“十五五”规划编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李华楠表示,消费维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消费者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离不开全系统各业务条线的共同努力。消费维权没有终点只有新起点。未来,她将始终牢记为民初心,持续深耕制度创新、优化维权服务,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舒心、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