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北京市食品广告发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广告发布要求、主体责任划分、负面清单管理3个维度全面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细化行业合规标准、明晰宣传边界,全方位筑牢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屏障。
据了解,《指引》明确食品广告须坚持正确宣传导向,秉持简约适度、节约资源的原则,保证内容真实准确。针对食品广告宣传细节,《指引》划定合规标准,要求食品产地、规格、净含量、成分等核心信息必须与实物一致,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信息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备案信息相符。同时,广告中引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各类引证内容均须真实无误、标注明确出处,杜绝虚假失真宣传。
为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指引》清晰划分食品广告全产业链主体责任,实现多方权责闭环管控。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广告主,须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全程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广告经营者、发布者须严格落实审核义务,对内容不实、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予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代言人须依据客观事实开展推荐证明,严禁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代言;互联网平台经营者须完善内部管控规则,对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账号采取警告、暂停或终止服务等处置措施,及时遏制违法宣传行为。
针对食品广告行业乱象与突出痛点,《指引》设立15项负面清单,明确各类禁止性宣传行为。新规严禁广告宣扬暴饮暴食、奢侈浪费等不良饮食观念,杜绝低俗媚俗内容;严禁假借党政机关、军队名义宣传“特供”“专供”“内供”,严禁使用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名义形象背书;禁止伪造篡改食品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通过技术手段篡改食品外观质感误导消费者;明令禁止宣称食品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使用医疗及药品相关混淆用语。
针对酒类广告乱象,《指引》专门出台4项禁令,精准管控酒类宣传违规行为。明确禁止广告诱导怂恿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动作,禁止展示酒后驾车、驾船、驾机等危险行为,杜绝明示或暗示饮酒可缓解焦虑、增强体力等虚假功效宣传。
明确15项负面清单
2026-08-10 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