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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金融网络营销套路
2026-03-26 3版 热点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期,有不法分子以高息稳健理财、低息贷款、内部渠道办贷、征信修复等名义通过网络渠道引流进行违规营销,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中旬,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发布关于防范无资质引流金融网络营销套路的风险提示。
  据介绍,无资质引流金融网络营销套路通常有三种:一是不法分子以免费理财课程、贷款额度试算、征信修复等为诱饵,通过短视频、网页弹窗、陌生短信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添加陌生好友或加入内部交流群,后续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等方式刻意隐瞒风险,诱导消费者前往无资质平台购买理财产品、办理贷款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二是冒充正规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引流,不法分子冒用持牌金融机构名称,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伪造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办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而骗取服务费、代办费等;或以保本高息、无门槛办贷等噱头诱导消费者参与虚假理财、套路贷等违规业务,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合法权益。三是伪装持牌合规外壳进行层层引流,部分助贷机构为规避监管,以融资担保牌照为壳,通过APP、小程序等网络平台获客,首页展示合规利率吸引消费者申请,随后以资质不符等理由拒贷,通过内嵌链接层层跳转,引流至无资质借贷平台办贷。引流平台利用融资担保牌照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担保费,个人信息还可能在多层引流中被过度收集,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对于不明来源的内部消息、内部渠道等要仔细辨识,警惕免费福利、稳赚不赔、限量名额、无需抵押、债务清零等宣传话术,切勿轻信高回报、低门槛、秒到账等宣传,正确树立理性投资、合理借贷理念。金融产品和服务均应通过正规持牌机构获取,消费者办理贷款、理财等业务前,应核实机构是否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切勿盲目相信短视频、网页弹窗、陌生短信、社交平台等非正规途径的宣传内容,如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被引流跳转至其他平台,应立即终止操作。不随意向陌生人或不明平台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支付密码等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来源不明的APP、不加入陌生群聊。在APP跳转过程中,注意观察权限索取请求,拒绝非必要的通讯录、位置等信息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