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震宇
从餐桌安全到出行保障,从家电使用到养老服务,从绿色消费到国际贸易,标准始终是守护品质生活的“隐形卫士”。过去一年,我国国家标准体系迎来全面升级,从“舌尖上的安全”到出行时的安心,再到绿色产品“有标尺”,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批重点消费品领域的关键国家标准,以严格的要求、清晰的规范将政策导向转化为市场通用语言,为亿万消费者筑牢品质生活的坚实基础,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5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50余项食品领域新国标及9项标准修改单,涵盖标签标识、营养健康、污染物限量等核心板块,多项标准实现从推荐到强制的跨越。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25项,涵盖2.3万余项指标,进一步完善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2025年3月1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自2027年3月16日起实施,核心升级包括:将8类常见过敏原标示由推荐改为强制,从源头规避过敏风险;强制标注保质期到期日,解决消费者“算不清到期时间”的痛点;新增二维码数字标签规范,实现全流程溯源;明确进口食品需标注原产国与灌装或分装国,杜绝产地误导;新增“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强制提示。
与之配套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强制标示营养素从“1+4”扩展为“1+6”,新增糖、饱和脂肪两项指标,引导健康消费和企业产品优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一步收紧铅、镉等污染物限量,尤其强化婴幼儿食品管控。《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新增生酮、防反流、脂肪代谢异常配方等6个产品类别,调整胆碱为必需成分并禁止果糖和蔗糖添加等专用配方,全方位守护婴幼儿健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新增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调整特定疾病全营养食品,细化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的配方要求,更好满足不同年龄患者的特殊营养需求。其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的完善,填补了特定人群营养保障的制度空白,让食品安全防线从“大众”延伸到“小众”。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2月6日,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等三份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尚未正式实施,但已明确预制菜的定义与管理范畴,界定其为“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不含主食类、净菜类等产品。
在食品运输环节,针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乱象,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一系列新规,补齐运输环节安全短板。其中,《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标已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等配套文件同步推进,明确将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纳入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范围。构建“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的制度体系,防范运输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守护食用植物油从出厂到入口的安全防线。
筑牢出行安全屏障
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首次将不起火、不爆炸列为核心要求,统一测试方法与标识规范。同年12月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动态监测预警技术要求》,强制要求实时监测电池、电机等核心部件并上传数据,实现安全风险提前预警。
2025年11月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征求意见稿,更是对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提出系统性安全要求。其中明确规定:乘用车每次上电或点火后,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少于5秒的默认工作状态;汽车每个车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动力电池必须具备单体级别的实时监测与预警能力。
针对近年来隐藏式门把手在断电后无法开启的安全隐患,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GB 48001—2026),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明确规定: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机械式车门外把手和车门内把手;若配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必须同时配备机械式车门内把手作为应急装置。在发生碰撞、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机械式把手开启。
这一系列标准体现了汽车安全管理思路的重要转变——从依赖驾驶员自我约束转向从源头建立安全默认逻辑。百公里加速不低于5秒的规定,回应了电动车起步失控事故频发的问题;机械门把手的强制标配,则为极端场景下的“生命通道”提供了物理保障。正如业内专家所言,安全新规将推动汽车产业从“加速内卷”走向“安全竞赛”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智能家电丰富生活
家电领域国标的升级聚焦质量分级、节能降耗、智能安全等方面,旨在推动产品从合格向优质升级。2025年3月发布的《消费品质量分级导则 家用电器》,建立1到3级质量分级体系,覆盖全品类家电,分级指标涵盖安全、性能、能效等,让消费者“按级选购”,倒逼企业提质。
2025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智能家电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第1部分:通用要求》明确智能家电须具备数据管理、人机交互、智能控制、智能运维等关键能力,并建立L1至L5五级智能等级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分划分等级。《智能家用电器应用场景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环境管理、健康管理、能源资源管理等9类智能家电典型应用场景的实现方式和技术要求。
这些标准从“智能能力”和“场景效果”两个关键维度清晰界定了智能家电。L1至L5五级智能等级评价体系让消费者一眼就能判断产品智能程度,有效防止伪智能误导;应用场景标准则确保智能互联效果可测量、可评价。正如专家所言,标准让家电智能价值可视化,既为企业研发划定了规范,也为消费者明白选购提供了指引。
规范升级温暖老幼
在养老服务方面,民政部和国家标准委于2025年9月发布《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构建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管理四大标准体系。配合此前发布的《老年人交流辅助用图形符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等标准,适老化改造标准明确为全国统一清单,助力“原居享老”。2025年10月发布的《养老机构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指南国家标准》则明确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为照护认知障碍老人的专业服务提供系统指导。截至2025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已累计发布262项适老化、无障碍相关国家标准。发布老年用品相关国家标准13项。
2025年3月1日,两项家政服务领域核心新国标《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开始实施,聚焦母婴护理与婴幼儿居家照护两大刚需场景,前者针对“月嫂”服务,强化机构责任与服务分级,明确机构培训、档案管理、上岗资格审核要求;将服务人员分为一至五星级及金牌级6个等级,按等级细化母婴护理操作。后者填补居家育婴统一标准空白,面向“育儿嫂”与家庭照护,规定机构与育婴员基本资质、照护基本原则;覆盖喂养、睡眠、卫生、早教、应急等全流程服务。2025年4月,商务部等9部门还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若干措施》,要求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收费公示、推动企业公开服务标准、强化“信用+”监管,为两项国标落地提供政策保障。
这些标准聚焦母婴照护、认知障碍老人照护等刚需场景,填补了行业规范空白,有效破解了消费者选服务难、辨品质难的困境,减少了服务纠纷。
标准赋能:标准划出安全线 品质护航新生活
2026-03-15 7版 3·15年度报告·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