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2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涉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跨境制售假冒品牌食品案由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依法对当事人张甲、张乙作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了解,2025年5月,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地协查线索及媒体反映,对张甲、张乙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起系统性造假:先在澳大利亚注册空壳公司“某某佳科技有限公司”,并以此授权其控制的国内公司,继而通过多家关联公司运作,委托国内企业生产奶粉及固体饮料产品。当事人在产品上使用全英文标签,出货前自行加贴虚假中文标签,将固体饮料标注为“全脂高钙牛奶营养粉”,并盗用澳大利亚官方认证标志,虚假标注“奶源:澳大利亚”。
在某社交平台销售时,当事人使用“澳洲蓝胖子奶粉”等商品名,宣称产地为澳大利亚,并展示虚构的报关单,使消费者误认为系进口奶粉。涉案产品主要面向儿童、老年人销售,危害较大。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拒不配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两名自然人处以罚款150万元。
办案人员指出,此类造假绝非简单的标签违规,而是一起系统性、全链条的商业欺诈。从食品安全角度看,固体饮料无法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长期误食存在健康风险;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看,系统性造假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构成故意欺诈;从市场秩序层面看,此类行为损害正规进口品牌声誉,扰乱公平竞争环境。从法律角度分析,若销售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相关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针对此类新型跨境造假行为,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明确表态,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聚焦网络平台、社区团购、老年健康产品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伪造产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假洋食品”产业链。
“进口奶粉”竟是固体饮料
2026-02-09 3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