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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不变的灯塔
2025-10-31 2版 综合

图二:吴石林向放假的大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人物简介吴石林,中共党员,1961年8月出生,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铺镇龙坳村村民,农村“3·15”消费维权志愿者。自1986年起踏上义务维权之路,至今已整整40年。他曾被授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佳志愿者”称号,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荣誉奖章、全国首届网络“3·15”维权十大新闻人物等荣誉,并于2015年荣登“中国好人榜”,2021年荣获湖南省“3·15”贡献奖。自1996年结缘《中国消费者报》以来,这份报纸便成为他不可或缺的维权“教科书”与精神灯塔,陪伴他从一个人维权到带领一支遍布6省的志愿者队伍维权。

  听闻《中国消费者报》创刊40周年,恰好与我的义务维权之路时间重叠。回望走过的四十载,《中国消费者报》亦师亦友,不仅是我维权启蒙的灯塔,更是我心灵的引路人,时刻照亮我前行的方向。
一张报纸如获至宝
  我是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铺镇龙坳村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我开始在镇上摆摊做点小生意。当时,个别商贩为了多挣钱,经常耍花样蒙骗消费者。消费者碰到商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一些商贩会以种种理由拒绝。我看不惯,有时会帮消费者说几句公道话。渐渐地,我在一些同行眼里成了“讨嫌”的人。
  1985年春节期间,一位农村妇女在镇上一个体户处买了把劣质雨伞,对方强硬表示不予退货。我刚好路过,见个体户嚣张跋扈地数落对方,无计可施的农妇流下了委屈的泪水,我当即挺身而出,指责商贩的不是,并警告对方“如果不退这把伞,我就告到镇上工商所去”。一些来往的赶集人也纷纷为我帮腔,个体户最终退了伞。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思绪万千,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农村消费者太弱势了,遇到消费纠纷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太需要有人帮他们“说理”了。我读过一点法律,心想:我应该替他们打抱不平。
  说干就干。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义务帮助农村消费者讨公道。一传十、十传百,找我帮忙维权的人越来越多。1996年初,安化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把我请到办公室,跟我聊了很久。临走,他递给我一份《中国消费者报》,说可以帮我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学习。
  我打开报纸,“中国消费者报”几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秘书长看出了我的心思,聘我做编外委员,并在我的店里挂了“农村消费者投诉站”的牌子,消委会还为我订了一份《中国消费者报》。当时,我的心里真是乐开了花。
  从此,《中国消费者报》成为我家的“座上宾”,每次邮差按着自行车铃声来到我店里,我就知道新一期报纸来了。我认真读完每一篇文章,尤其是那些案例分析和调解的稿件,我反复读,从中学习了很多知识。读完的报纸,我都会把它整齐地折叠好收藏起来。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
  “农村消费者投诉站”挂牌以后,找我维权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我的故事经《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报道后,甚至还有外地、外省的农民朋友向我求助。时间一长,我深知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只有发挥社会的力量,才能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此,我现身说法,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我从本村邻居、亲戚朋友中开始发展“3·15”志愿者,教他们维权知识和调解知识,后来逐步扩展到外村、外县、外省。
  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我制定了学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进入退出制度和纠纷调解制度。在学习方面,我号召大家订阅《中国消费者报》,做报纸的忠实读者,认真学习,从中汲取维权知识营养,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一次,我们遇到了一起新型消费纠纷,大家都不知怎么处理时,恰巧《中国消费者报》刊登了一篇成功调解的类似案例,我们深受启发,很快把这起棘手的消费投诉处理好。大家笑言:“《中国消费者报》就是身边一位不会开口说话的维权老师。”
  通过不懈努力,志愿者维权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迅速发展壮大。我们的志愿者队伍已有600多人,遍及6省15县,有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企业和个体经商业主、乡村干部等。如今,我们实现了维权队伍由松散型向组织型、力量型转变,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活力。
从读者到作者
  要搞好消费维权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不够,还必须具备过硬的维权本领。每月25日是我们的集中学习日,附近的几十名志愿者会聚集到联络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研读《中国消费者报》的案例,特别是“投诉热线”和“维权前沿”两个版块,大家都看得特别起劲。有时候,我们还会请人来给大家讲课。
  在报纸的长期熏陶下,我不再满足于自己学,更想把知识传播给更多乡亲。于是,我开始自费编印小册子。我翻阅了大量法律书籍并收集、摘抄、整理,前前后后编写了《维权利剑》《消费者必读》《自我维权手册》等好几本宣传资料,总共印了2万多册,全部免费发给大家。这些册子内容贴近农村实际,讲法律、教识假、传知识,一度成为不少农村消费者喜爱的读物。
  说实话,这些小册子里的内容,很多都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我就壮着胆子打电话到中国消费者报社,向编辑老师请教,有时候也打给报社驻湖南记者站的记者。他们从没嫌我这个门外汉啰唆,总是耐心解答,还给我提了不少宝贵建议。
  后来,随着通信越来越发达,我也开始用手机、微信这些新工具来宣传维权知识。我们还建了微信群,搞知识抢答、案例讨论,效果特别好。我也被一些学校、企业和村委会请去讲课,一点一点把维权知识传播得更远。
  除此之外,我还开通了“农村3·15消费维权”网站,设置了信息动态、维权案例、维权人物等栏目。志愿者们和消费者可以随时上网站查法规、看动态,网站也成了大家交流心得、凝聚力量的“维权同盟”平台。
  我在义务消费维权的道路上,一晃就过了40年。40年来,衷心感谢《中国消费者报》的陪伴,让我学会了许多,成长了许多。在《中国消费者报》创刊40周年之际,我衷心祝愿这份报纸越办越好,继续为千千万万的消费者点亮维权之路,也为千千万万像我这样的基层维权人,照亮前行的方向。
  (本文图片均由余知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