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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食品忌反复冻融
2025-08-01 3版 市场

■李红霞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购买“冷”食品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尽量到超市、官网等正规场所渠道购买,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这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均无法保证。
  据介绍,“冷”食品通常是指冷藏食品,包括冷却食品和冻结食品。冷却食品是指不需要冻结,但需要把食品的温度降低到接近冻结点并在此温度下保藏的食品。冷却食品一般在超市的冷藏柜中出售,包装上的“保质条件”一栏往往写着“置于2—6℃”等字样,须存放在冰箱冷藏室保存。冻结食品则需要在低于冻结点的温度保藏,一般在超市的冰柜里出售,购买后如不马上烹调,须立刻放入冰箱冷冻室中。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冷”食品时,对要求低温保存而商家却放在常温下的食品,最好不要购买;注意不同类型的冷冻、冷藏食物要避免微生物交叉污染。消费者除了使用购物袋,还可自带冷藏袋和冰袋,冷藏袋有隔热性,内壁有金属反光膜可以反射热辐射。
  贮存及食用时注意避免反复融冻,这个过程会造成口感不佳甚至微生物大量繁殖,同时储存时间过长会导致营养流失、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增加,食用后还可能引起身体不适。过量食用冷饮、雪糕等冷食会对肠胃造成负担,导致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等问题,尤其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较弱的人群更应注意适量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