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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2025-08-01 2版 综合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7月29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2024年以来,辽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责令改正757家;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90批次,发现135批次不合格;查办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案件660件(其中查办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197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结案632件。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代理商等单位行政约谈2298家次。
  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怡介绍,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和“局组联动”方式,持续对省内各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对涉嫌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驻辽机构行政约谈、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以及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座谈,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向电商平台发出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合规提示,推动企业代表签署《坚持合规经营和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承诺书》《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广泛约谈指导,引导经营主体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集告诫、提醒和执法检查于一体的拉网式、过筛式全覆盖监督检查。针对省内平台、自营交易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加强“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以及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要求,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的震慑作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查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