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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以法为剑 消费维权更有力
2024-10-01 2-3版 国庆专题

  重庆市黔江区两家奶粉经销商收取众多老年消费者预付款后关门跑路,拒绝履行合同约定,涉嫌侵害众多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黔江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其中57名老年消费者将这两家经销商诉至黔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近期将作出判决。
为司法实践提供样本
  “该案是全国首例消费者组织提起的涉老食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陈立东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年人获取消费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维权意识薄弱,很容易掉入消费陷阱。这起案件为今后食品和养老领域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提供了司法样本、贡献了宝贵的经验。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重庆市消委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法律为武器,全链条、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效显著、亮点迭出。自2021年以来,重庆市消委会共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53件。其中,已开庭审理并结案49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重庆市各级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81起,涉及消费者3458人,诉讼标的金额3024.83万元,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24.64万元。
创新公益诉讼赔偿路径
  重庆市消委会积极探索消费公益诉讼工作,2021年7月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协作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在案源线索、办案协助、支持起诉、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消费维权法治合力。将涉及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纳入合作范围,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和消费者组织开展的相关合作工作中尚属首次。
  重庆扬啟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泄露10979名消费者的个人敏感信息,重庆市消委会对此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并创新提出以行为赔偿损失的赔偿方式,要求被告在1年内策划、制作、发布其原创的消费领域公益宣传作品4次以上。2021年9月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支持了重庆市消委会的诉求。
  2021年至今,重庆市消委会提起的53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个人信息、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等多个领域,相应被告需要履行的“以行为赔偿损失”法律责任各不相同,其中5起涉及销售假冒洗护用品案件的被告,其赔偿方式是3年内分别在涉案洗护用品销售地区购买当地出产的惠农产品,购买金额为各自销售金额的3倍,5起案件被告购买的总金额为35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重庆“以行为赔偿损失”公益诉讼创新模式被《中国消费者报》评选为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新闻,与此相关的案件入围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
出台集体诉讼地方标准
  2023年10月12日,由重庆市消委会编制的重庆市地方标准《消费者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正式发布。
  “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是破解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陈立东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部分经营者在收取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挫伤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遏制这一现象,重庆市消委会和各区县消委会积极探索以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维权,成效明显。
  消费者组织如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目前全国并没有参照标准。在此情况下,重庆市消委会编制并发布《工作规范》,明确了集体诉讼案件类型、受理条件、受理程序、诉讼支持、终止支持诉讼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当众多、特定消费者遇到涉及预付式消费、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侵权、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时,可以按照《工作规范》,向有管辖权的消费者组织提交申请支持起诉的书面材料。
  “有了《工作规范》,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起诉的工作力度更大了、效率更高了。”重庆市铜梁区消委会秘书长欧利娜告诉记者,铜梁区一家健身馆收取消费者培训费后,今年6月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关门跑路,且拒绝退还剩余培训费,构成根本违约。8月16日,铜梁区消委会根据《工作规范》支持16名消费者将该健身馆诉至法院。9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近日将作出判决。